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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金桥养老院

  • 分类: 养老院 > 2000-3000元
    地区: 越秀区
    电话: 020-83936660
    地址: 越秀区纸行路37号三、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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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介绍

   2004年由市级医院退休医生开办,属市/区民政局管理下的民办福利机构。是广州市民政局属下最早的福利机构之一,具有多年的办院经验。

    凡需要入住本院的长者,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交付一次性(不退还)床铺被蓆餐具等设备费6300元及医疗按金500元(办理出院时退回)。另:每月按老人需要提供的护理服务程度级别收取护理\住院等费。每月以三十天计收费。如因病转送医院治疗,一个月内可退回伙食费。超过一个月时,每月收床位费,余费免收。自行出院超过一个月,按自动出院处理(住院情况不在此内)。如再入院,必须重新缴纳设施费。医疗费按实际消费每月结账一次。下述收费标准非专人护理。按照市民政局规定,需提供一对一特护者,护理费1175元/月。
    一级;一般照顾护理  老人身体健康情况良好,无慢性病。活动能力好,头脑、意识清醒。生活自理。无既往失忆史。本院提供洗衣、餐饮、卫生清洁、帮助购物等服务。885元/月。
    二级: 半照顾护理  老人身体健康情况尚好,活动能力稍差。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头脑清醒,无老年痴呆情况。需要提供一部分生活起居服务。除提供一级护理项目外,帮助调洗澡水,放置焕洗衣服。晚间床边放置便器等项服务。1085元/月。
    三级: 全照顾护理 老人身体健康情况较差。丧失大部分生活自理能力,但头脑、意识清醒,能明示大小二便。能自行进食。需要在别人的帮助下完成大小二便,或老人有生活自理能力,但无自知力或定向力。既往有走失历史(轻、中度老年痴呆症患者)。提供一、二级服务项目外,提供洗澡、协助大小二便,衣裤随时更换服务。1275元/月。
    四级: 特殊照顾护理 老人身体健康情况差,身体各方面功能减退或消失。意识欠清醒。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或遗大小二便、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又或长期处于患有各种慢性疾病、需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如 :鼻饲管喂养、防褥疮、需进行多种治疗等)。给予1—3级护理服务项目外,提供喂食、防褥疮、每天测试生命体征两次以上等医疗护理服务。1385元/月。
    入院须知:
    1.办理入院手续时,需交入住老人大一寸相片一张。
    2.一个月内入住老人的胸透/胸片报告单(复印件)、血乙肝两对半检验结果。
    3.老人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一份。有广州市户口担保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
    4.自带除床上用品/餐具外的个人用品。
    5.自备姓名标识(或交款由院方代办)。
    6.住院期间,不能带任何类型的家具、电器用品、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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