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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区嘉兴路街道敬老院

  • 分类: 敬老院 > 500-1500元
    地区: 虹口区 > 四川北路
    电话: 021-33777352
    地址: 虹口区嘉兴路街道物华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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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介绍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敬老院,坐落物华路11号;占地面积48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收养床位60张,属嘉兴路街道民政科管理。 敬老院成立于1987年,建院二十年来,始终坚持以老为本,以一流的服务营造清洁、舒适、怡静、和谐的老人家园为目标,为政府排忧,为家庭解难,积极探索,开拓新的思维,受到住院老人与家属一致好评,得到街道领导肯定,并投入大量的资金,扩建院内共有二栋三层楼小屋。楼内设有健身房与活动室、餐厅以及娱乐设施。护理分为二级、三级不同的护理级别,根据老人的特点,设有双人房、三人房、四人房,每个楼层有宽敞的走廊,室内配有空调、卫生设施等供老人享用。 敬老院是个老人大家庭,集之住、娱乐、保健为一体,向社会开放。收养日常生活中无人照顾的老人,敬老院对入院老人给予生活上照料、护理、医疗、保健、康复锻炼、心理、卫生等服务。做到人人是形象,个个是窗口,以良好的管理与服务,奉献与社会。



服务项目:二级护理
服务内容:督促老人日常生活,督促与协助老人沐浴
服务项目:三级护理
服务内容:主要是自身清洁上自理,生活督促与指导。


入院条件:1、年龄: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可靠的担保人(近亲属,子女等):担保人必须按照协议承担其应尽的义务。 2、无传染病; 精神病; 老年痴呆等和其它不适宜入院住养情况的。 3、生活、行为习惯等适应集体生活的。
入院须知 :1、符合入院条件能遵守院纪; 按时缴纳费用均可入院。 2、入院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 3、入院时随身携带的现金、存折、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应由担保人保管。 4、外带药品,委托发放的需填写(委托发放药物约定书)。 5、入院者在住院期间应遵守我院的规章制度,主动配合护理人员的工作。 6、凡有下列情况者不能入院,已经入院的则劝其离院。 A、患有传染性疾病,且在发病期间,并隐满病史的, B、患有精神病、痴呆。 C、不适宜集体生活者,并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D、因其他原因不宜在院住养的。 7、老人外出需填写〈外出请假单〉,并由家属陪同,领出且及时送回,如老人无人陪同 要随意外出,须担保人签订〈老人外出约定〉。 


收费项目:伙食费
收费标准:300.00元
收费项目:床位管托费
收费标准:550.00-750.00元
收费项目:护理费:
收费标准:二级护理45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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