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浦敬老院创建于1983年,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现有核定床位319张,是一所由政府投资建造,面向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机构住养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敬老院,1998年被市民政局评为上海市一级敬老院,及农垦级市先进单位,先后多次被评为市、区文明单位,2011年被评为浦东新区创建全国老年友好城区先进单位。 多年来,周浦敬老院,以营造人性化为抓手,在硬件改造、管理、服务工作方面打造了扎实地基础。为营造老人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更好地提高服务质量,硬件设施更加先进,我院将推到重来,现已列入2011年镇政府重大实事工程。于2011年6月18日我院整体搬迁到原“瓦屑卫生院”过渡,我院核定床位数319张,因过渡点地方偏小,现实际床位数134张,我们为每间房间配备了液晶电视、空调、吊扇、卫生设备等,两年后,高档一流的养老院将在原址建成,建成后的敬老院建筑面积为19065平方米,床位数将达到542张,那时的周浦敬老院将与“浦东十八镇,周浦第一镇”相匹配,我们会继续努力工作,更好地为我院五保老人、社会孤老和寄养老人服务。
入院条件: 入院条件
一、年满60周岁的本镇户籍老人。
二、老人来院与院部联系,了解入院事宜,熟悉入院须知。
三、老人体检。(传染病、严重精神病请勿入院)
四、老人或担保人与院方签定入院协议,约定入院日期。
五、入院时需交纳首月托费、日用品费及一次性医疗保证金。
六、入院老人首周须入住观察室进行观察。
入院须知 : 入院须知
一、能遵守院规院纪,按时交付托费者均可入院。
二、签定托老协议,需要有可靠的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担保人必须按照协议承担其应尽的义务。
三、入院前须全面进行体格检查,自查自报自负责任。
四、入院时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应交院方保管。
五、入院者在院期间,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六、入院老人获准的各类补贴均从批准后第二个月开始生效。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入院,已经入院的则劝其离院:
1、患有传染病在发病期间 。
2、患有严重精神病。
3、不适应集体生活者, 因其它原因不宜入院者。
4、有褥疮者。
5、有其他原因不愿入院者。
八、发生伤害事故分两种类型处理:
1、责任事故由院方按市医保标准负责治疗。
2、意外事故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老人独立行动摔倒骨折和老人间突发争执造成伤害及不可预见的事故均属意外事故)。
九、特别告知:
1、本院无法确保在院老人不会发生意外事故。
2、发生任何事故均应按照双方的协议合法合理的解决。
3、对以上两条有异议者切勿入院签订入院协议,可咨询院方寻找其他确保老人不发生意外的高级别养老院。
4、凡入住本院老人及家属请熟读并慎重签署书面特别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