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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关于全市社会福利机构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 来源:http://www.lmato.com
  • 发布者:养老院发布员
  • 浏览:626
  • 2013-12-2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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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民发〔2006〕17号

各社会福利机构:

近年来,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全市社会福利机构数量迅速增长,国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达到38家,社会福利机构床位达3000余张,为满足我市入住社会福利机构养员的需求提供了较好的条件,入住社会福利机构养员2000余人。但是,随着养员入住养老机构数量的增加和养员身体条件的限制,养员在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对社会福利机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也给养员及家庭带来了很多麻烦。

为解决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及引发的有关问题,我局多次与多家保险公司就社会福利机构养员发生意外伤害给予保险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商谈,得到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着为社会福利事业和老年人事业做贡献的积极态度,本着为社会福利机构的发展解除后顾之忧的社会责任感,同意以优惠的价格为我市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残保险、意外医疗保险,充分考虑社会福利机构和入住养员的承受能力,其保险金额和保险费均为我市保险公司报价最低价格。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残保险、意外医疗保险,对于加强我市社会福利机构服务与管理,促进社会福利机构的健康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社会福利机构可本着自愿的原则,有条件的要尽量购买保险;有困难的要努力创造条件,为实施这项工作做好准备。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报案理赔电话:3883235;业务咨询电话:3883218、3883248;公司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40号。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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