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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市申领《老年优待证》服务

  • 来源:http://www.lmato.com
  • 发布者:养老院发布员
  • 浏览:791
  • 2014-05-05 15:30
  • 评论:0

一、服务对象

  具有本市户口或在我市居住满一年,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办理程序

  持本人身份证和1寸半身照片(红底、近期脱帽)1张,到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办理登记-→各乡镇(街道)老龄委汇总、填写《申领老年优待证登记表》-→由专人来市老龄办统一办理-→通知乡镇(街道)领回发放。

  三、办理时限

   自市老龄办接收材料后60日内。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备注说明:

  1、申领的年龄为周岁,可提前二个月申领。

  2、姓名以身份证为准,照片上不能有污迹。

  3、60周岁至70周岁的老年人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1)到本市政府投资的各医疗机构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包括急诊、复诊挂号费,不包括专家门诊挂号费及诊疗费),并优先挂号、就诊、划价、配药、检查。


(2) 到本市各旅游景点游览享受门票半价优惠。

  (3)在市图书馆、工人文化宫办理图书借阅证,工本费半价优惠。

  (4)白天到政府投资的体育场馆参加活动享受半价优惠。观看本市组织的公益性表演或比赛,给予优先优惠。

  (5)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指派律师事务所等部门提供法律援助。

  (6)农村老年人除缴纳国家规定的税款外,不承担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和社会性集资收费。

  4、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还可以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1)乘坐富春街道、新登镇城区内公交车免费。


(2)到本市各旅游景点游览免购门票。

  (3)到市图书馆、工人文化宫办理图书借阅证,免收工本费。

  (4)白天到市电影院、市影剧院观看电影(除专场外),享受免费待遇。

  六、政策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3、杭州市政府令[2002]188号《杭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4、杭州市政府[2003]5号《关于实施<杭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意见》

  服务单位:富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3341317  地址:春秋南路62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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