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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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养老院发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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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21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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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
60周岁以上老年(当事)人,各乡(镇)、部门老龄组织,基层老年人协会。
(二)服务内容
1、宣传《老年法》及敬老养老、维权等方面的正反典型,依法维护本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努力做好维权方面的协调工作;
3、接待群众有关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投拆。
(三)服务程序
1、对来信来访等反映影响较大的涉老纠纷,及时督促有关乡(镇)、部门(单位)进行调处。
2、对涉及跨乡(镇)、跨部门的涉老纠纷,凡接到有关报告后,及时协调处理。
3、对有一定影响和有严重侵权行为的虐老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和当地组织共同调处,必要时,请有关新闻单位,通过曝光、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四)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联系单位:海盐县老龄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110186
联 系 人:沈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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