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2016年养老床位7.6万张 "公建民营"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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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pang8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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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13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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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天津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近日出台。经过三年时间,本市将在2016年基本建成“973”养老服务体系格局,即9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服务居家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养老。同时,在推进养老机构建设方面,从2014年起,新建公办养老机构原则上实行“公建民营”方式管理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积极稳妥地将现有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
根据《计划》,未来三年,本市将新增养老床位3万张,总量达到7.6万张,实现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2张。全市计划新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242个,中心总量达到740个,服务范围覆盖全市所有社区和村,重点对行动不便、空巢和失独老年人开展呼叫服务、配餐送餐、医疗应急上门和生活日用品便利店等服务。新建社区托老所21个,总量达到32个,可收住托养老人约3000人,为子女临时不在身边,家中无人照料、陪护的老年人提供日托、周托、月托的临时托养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呼叫服务系统,为老年人提供应急呼叫、远程监测、生活服务等。中心城区老年人呼叫服务实现全覆盖。鼓励企业开办老年中央厨房、配餐中心和社区食堂等,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实现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其他区县城区实现社区覆盖60%。推动社会力量兴建老年宜居社区6处,按照“配套齐全,户型要小,出租经营”的原则,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居家养老新模式。推荐阅读:更多老人倾向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服务应运而生
《计划》明确,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必须按相关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此外,本市还将着力推动京津养老服务一体化,建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医疗养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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