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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为中国解决空巢老人问题提供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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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者:养老院发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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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12-05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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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16日电 《日本新华侨报》16日刊出评论说,在中国,城市和农村中的老龄群体如何安度晚年?作为老龄化国家的后来者,中国不妨向早在1970年就成为老龄化国家的日本取经,同时,中国应弘扬优良的社会传统与优秀的社会价值,极力避免在日本出现的人情冷漠与社会冷漠,从保健、医疗到福利全方位的打造富有特色的养老体制。
  目前中国城乡老年空巢家庭比例不断上升,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春节期间,一封情真意切的家书在网上迅速流传开来,引起了无数人的共鸣和同情,这是江苏省南京市一位名叫王绍铭的老人,在网上晒出的写给海外留学春节未归孩子的家书。读后让人倍感凄凉,对于空巢老人的境遇应该引起足够的关注。
  中国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空巢老人现象”日益凸显。过着“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寂寞生活,“空巢老人的生命质量相对较低”。空巢老人存在不同程度心理问题,主观幸福感明显低于非空巢老人。
  那么,应该如何应对不断凸显的“空巢老人”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深入研究的课题。中国作为老龄化国家的后来者,不妨向早在1970年就成为老龄化国家的日本取经,汲取经验,吸取教训,创建一种适合中国的养老模式。中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曾指出中国的“空巢老人”使现有的养老体系面临三大挑战:生活保障不足,尤其在广大农村;日常照料服务欠缺;缺乏精神慰藉。笔者认为,这主要凸显了目前养老保障体系与制度、法律的不健全。而在这些方面较为成熟的日本恰恰是中国学习的对象。
  日本的老人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老人福利设施与用品开发,护理体系的完善和护理人才培养等等较为健全。日本政府1982年出台了《老人保健法》,规定老人定期体检等,使老人健康得到法律保护。之后又相继出台了《高龄者保健福祉推进十年战略》(1989),《高龄社会对策基本法》(1995),《介护保险法》(1997),《社会福祉法》(2001),《社会福祉士及介护福祉士法》(2002),以及《健康增进法》(2003)等。以上一系列有关老年人福利的政策及法律的出台,使老年人的养老、保健、护理等福利政策逐步完善并体系化。
  另外,日本老人可以享受到人性化的社会服务。在老年福利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老人的意见、选择和习惯,使政策更具人性化。日本的老年福利设施颇为健全,也不乏老年公寓与老年社区等这些养老场所。老人有选择的余地,各种老年福利用具的设计、生产和租借的种类多,可供选择。同时,日本重视老年福利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很多大学都开设老年福利专业。老人护理教育也自成体系,培养了大量各个层次的专业护理人才,使老人能得到更好的照顾护理。
  所以,中国要学习的是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除了政府该高度重视意外,也要学习日本积极引导企业开发“银发市场”,相应的,也应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倡导、组织大量的志愿者参与到服务老人的行列中。当然,中国应弘扬优良的社会传统与优秀的社会价值,培养一种尊老爱幼的良好社会风气,极力避免在日本出现的人情冷漠与社会冷漠,从保健、医疗到福利全方位的打造富有特色的养老体制。
    日本进入“终身现役社会”
  面对老龄社会劳动人口的严重不足,即便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大幅度提升生育率,现在出生的婴儿成长到能为日本做经济贡献时,最起码也要20年以后。也就是说,日本的21世纪的前1/4时间,必须是在历史遗留的老龄化问题的前提下进行讨论。
  在东京的各种公共场所,到处都可以看到《高龄者雇用安定法》的宣传海报,海报内容是“让有工作意愿以及有工作能力的人能够不受年龄的限制继续工作”。
  或者说是不要让高龄成为妨碍劳动者的障碍。
  在大阪一家宾馆的餐厅,餐厅服务生是一位看上去60多岁的大婶,不仅穿着得体而且举止优雅。像这位大婶一样的高龄劳动者,在日本可以看到很多。联想到中国有很多50岁上下的退休职工,在小区或者公园里半专业地跳舞(中国女职工实际退休年龄平均为52岁,男性为57岁),这种现象在日本根本不可想象,心里如打翻了五味瓶:这是中国劳动力资源的严重浪费,还是日本劳动力紧缺的无奈?
  日本老龄人口的迅猛增加,使得靠20岁至60岁人口来支撑的日本经济社会的传统方式已经难以成立,首先遇到的最大挑战就是公共养老金和医疗看护等社会保障领域。比如日本的国家年金制度(养老保险),要维持这一制度的唯一途径是,要么增加就业人口和企业的负担,把年轻人的保险费大幅度提高以支撑未来的支付;要么减少发给老龄人口的补贴,否则年金制度将无法靠财政维持。在两者选择难以取舍的情况下,如果推迟养老金的支付年龄成为第三种选择,让有工作意愿和工作能力的人多工作一些时间,日本找到老龄社会下合理的工作与就业的方式的另一种途径。
  相比较其它发达国家的退休年龄而言,日本的退休年龄已经很高,在60岁到75岁之间。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出于经济原因不得不继续工作,但很多人也希望享受工作的快乐。庆应义塾大学教授清家笃把它称之为“终身现役社会”。
  《高龄者雇用安定法》是日本应对老龄社会所建立的一个制度。
  日本政府2005年修改了《高龄者雇用安定法》,2006年4月以后,规定雇主有义务必须在如下的3种方式中任选一种。1,比照养老金开始年龄的推迟(60岁),把退休年龄提升到65岁,到2013年必须达到65岁。2,废除退休制。3,维持现有退休制度,但员工退休后,如仍有工作意愿,对所有意愿继续工作的员工,原企业必须重新雇用或延续合同。企业必须在这3项中选择一个,并制定为企业的制度。
  此法一公布,遭到企业界的强烈的抵抗。雇用老年人的成本对企业来说太高。因为退休制对日本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雇用调整手段,除了退休自然减员以外,很少有削减过剩劳动力的其它途径。
  “在这三者中,我估计大多数企业选择的将是第三个,因为彻底改变工资制度很困难。日本企业目前的工资制度和晋升制度大多数还依靠论资排辈,如果不改变这一制度而延长退休年龄,企业的组织中会增加很多高年龄高工资的员工,造成管理层肥大的问题”,清家笃教授这样认为。
  泡沫经济破灭导致了日本的经济萧条,但是越来越多的日本人意识到,经济萧条之后还可复苏,但是少子化与老龄社会是限制日本走入复苏的长期制约因素。1990年代是日本的人口红利期,也是其经济高速增长期;从1990年代到2005年为止,日本的人口负担变大,经济开始进入缓慢增长期;从现在开始,日本正式进入了人口负债期,受人口因素制约,有可能进入经济低增长、无增长或者负增长时期。如果从人口学角度看,日本正在开始逐渐消失。生存还是毁灭?发展还是停滞?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日本对人口问题的挑战作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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