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城市
当前位置:泰州>养老资讯>养老院政策>政策>正文

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申领居家养老购买服务补贴

  • 来源:http://www.lmato.com
  • 发布者:养老院发布员
  • 浏览:550
  • 2014-04-17 10:30
  • 评论:0

    购买服务补贴的对象:年满60周岁以上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或全护理的城乡低保(城市三无)、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含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每月分别给予400~1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贴资金由市、镇两级财政按7∶3承担。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凡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或其子女)向所在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提出申请,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 》,签定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填写《扬中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审批表》,随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一并报镇街道民政办审核,审核符合条件上报市民政局(老龄办)审批。



关键字

养老网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老码头养老

0 顶一下

文章评论(0条)

如果您要进行评论信息,请先 登录 或者 快速注册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  2013-2014  老码头养老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8020978号  
  • 友情链接
  • 城市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