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周二早上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今年6月起施行。条例明确新建居住区、旧区改造应同步配套建设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护理员应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养老机构应公示各类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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