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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支持社会新建养老机构 每张床位补贴1万元

  • 发布者:pang8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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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2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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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7日,长沙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长沙市民政局局长曹再兴介绍,这次出台的文件在社会机构进入养老行业方面给予了全方位地支持,包括供地、税费减免、补贴等等;在政府补贴方面,包括建设环节和运营环节,都提高了标准。
  《实施意见》提出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民办机构和公办机构4个方面。其中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公办机构重点保障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人员需要,民办机构优先满足失智失能和空巢独居老人的刚性需求。
  曹再兴介绍,到2017年,长沙市各街道至少建成一家日间照料中心或小型养老机构。到2020年,长沙市将全面建成“9064”养老格局,即90%的老人依靠居家养老,6%的老人依托社区养老,4%的老人依赖机构养老,养老床位总数将从目前的2万余张增加至6万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将覆盖100%的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
  长沙市从老年产品用品开发、服务产业链打造、产业集群培育3个方面做出了产业发展规划。社会力量也会成为养老服务的中坚力量,曹再兴说,长沙市将大力推动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土地供应政策,建立财政补贴制度,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市场的主体。
  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还将提标扩面,对本市户籍的城区困难老人实施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服务补贴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年满60周岁的失能半失能低收入家庭老人以及百岁老人,可申请每月300元的服务补贴;年满60周岁的失能半失能低保老人、失独低收入老人,年满70周岁的低保老人、失能半失能低收入老人,可申请每月400元的服务补贴;年满60周岁的失能半失能散居“三无”老人,年满70周岁的散居“三无”老人、失独低收入老人,获市级以上劳模称号的低收入老人,可申请每月500元的服务补贴。申请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服务补贴可抵扣入住费用。
  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财政部门对每张床位按照新建1万元、改建50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贴。公办民营和社会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社会寄养老人,运营补贴按照实际入住老人数每月补贴160元。
  [其他扶持政策]
  土地针对养老服务业,长沙将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将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土地用途确定为医卫慈善用地。
  税收对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经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人才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在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专门人才。
  融资长沙市、区县(市)两级福彩公益金5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同时还将完善医养融合政策,制定卫生、医保支持老年护理院发展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兴办老年护理院,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养老医疗服务。
  补贴将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级分类补助标准,经验收达标,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贴一、二类标准,市财政每年分别补贴10万元、8万元;运营补贴按照一、二类标准,市财政每年分别补贴5万元、4万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按照一、二类标准,市财政每年分别补贴3万元、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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