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关于老年优待证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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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养老院发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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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2-24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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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有关发放《乌兰察布市老年人优待证》的通知精神,我旗积极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全旗6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人。
二、每个“老年证”工本费1.5元,由旗财政拨付,不得向老年人本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老年证”发放工作统一由各乡民政所具体负责,要按照要求登记造册,每个老年人提供2张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贴老年人优待证,一张贴登记表(表样附后),其中登记表要电子版,全部输入微机。
四、各乡镇老年证的编号要按村委会老年人的多少来确定 。
卓资县民政局
201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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