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9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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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养老院发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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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8-2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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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上午,周口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驻周媒体和市属新闻媒体记者参会,听取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就业指导师王建钧、周口市技工学校副校长李克彬分别介绍全市人社事业发展情况以及市技工学校职业教育发展改革情况。发布会上,王建钧和李克彬就记者提出的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下一步打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细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困难群体参保特殊优惠政策、新生婴儿特殊群体如何参保以及周口市技工学校就业情况等问题进行了回答。
王建钧介绍,今年以来,周口市各级人社部门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全民技能振兴、人才立项、热点降温和服务质量提升”为抓手,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人社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在就业和创业工作中,周口市人社部门实施了“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重点挖掘现有企业、服务业、加工制造业等方面就业岗位潜力;同时继续实施“万人创业计划”,加强创业扶持,强化创业培训,培育创业主体。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就业人员4.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8万人。
在社会保障工作方面,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努力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使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长。今年上半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6.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34.3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2.8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6.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6.8万人。同时,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497万人,参保率达到97.2%,为129万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养老金27.82亿元。
在人才管理工作上,周口市人社部门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和人才立项工程,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在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中,从2012年开始,计划5年内培训各类技能人才150万人,将周口市技工学校、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建成3个年培训1万人以上的技能人才示范基地。同时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动技能人才梯次发展。
在劳动关系工作上,今年上半年全市人社部门努力保持劳动关系稳定,逐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普遍建立县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全面实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近年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今年继续加强劳动监察执法“两网化”建设,坚持改进和强化日常监察执法工作,并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努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李克彬介绍,周口市技工学校建校35年来,已累计向社会培养输送3万多名合格中高级技能人才。每年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劳动力转移和退伍军人、在职职工晋级、农民工等培训5000多人,学生就业率、满意率均达100%,走向社会的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好评。目前,他们正在筹划新校区建设和技师学院申报工作,力争将学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区域内建设成为职业教育品牌学校、示范学校,为社会培养出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
政策解读
8月20日,在周口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就业指导师王建钧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困难群体参保特殊优惠政策、新生婴儿等特殊群体如何参保等热点问题,向参会的媒体记者一一作出解答。
记者: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对周口有什么特殊意义?
王建钧: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是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的迫切需要,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这项工作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大计,对实现周口富民强市新跨越的总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记者:下一步就如何实施好周口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有什么具体打算?
王建钧:主要是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技能人才表彰等方面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如设立“周口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资金”、实施周口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表彰等具体工作。
记者: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基数是多少?
王建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社保大厅办理参保手续,从参保之日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并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为20%。
记者:周口市产业集聚区企业职工参保情况如何?对企业不能按时足额缴费如何处罚?
王建钧:目前,周口市11个产业集聚区企业近千家,上规模企业626家,用工人数达到20.8万人,但是企业参保职工仅占应参保职工的十分之一。今年我们工作的重点就是通过政策宣传和入户征缴手段,加大对产业集聚区企业的扩面征缴工作。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记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王建钧: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记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王建钧: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目前国家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额除以139后的数额。
记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转移接续?
王建钧:参保人员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记者:对困难群体参保有什么特殊优惠政策?
王建钧:一是按照《周口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办法》规定,将领取失业保险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二是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医保。
记者:新生婴儿这一特殊群体如何参加居民医保?
王建钧:从2012年9月1日起,周口市将新生婴儿这一特殊群体纳入居民医保。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具有周口市城镇户籍、父母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的新生婴儿,可以在出生后60日内在其母亲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图表
全市新增就业人员4.2万人
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8万人
全市开展创业培训3240人
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9亿元
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39亿元
全市发放社会保障卡65万张
全市各类职业培训15.2万人
全市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100人
截至目前
全市发放失业金2869万元
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497万人,参保率97.2%
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2.8万人
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79亿元
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6.8万人
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7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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