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操作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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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养老院发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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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8-12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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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民[2005]19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禹政办[2005]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研究提出如下操作方案。
一、组建机构
(一)充分发挥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的作用
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2、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情况反馈、回访、考评;
3、组织对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训、服务经验推广、交流等。
(二)依法成立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
其主要职责是:
1、招募、培训、管理居家护老助理员;
2、收集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审核确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3、对社区上报的需求服务人员现状、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等组织进行评估;
4、研究确定服务内容、标准;
5、审核批准社区拟向服务对象家庭选派的护老助理员;
6、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依法成立社区老年服务协会
其主要职责是:
1、具体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2、向街道推介拟定的本辖区内护老助理员;
3、对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并上报街道;
4、建立护老助理员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技能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个人简历;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5)护老助理员申请书;
(6)家庭低保有关情况。
5、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4)《禹会区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服务申请表》
6、向服务对象家庭派出护老助理员;
7、对护老助理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四)分级建立评估组织
1、区民间组织联合会组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评估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区老龄委办公室、区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区社区服务中心相关人员。
2、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组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评估小组。成员主要包括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街道老龄委、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相关成员。
3、社区老年服务协会组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评估小组。成员主要包括社区居委会干部、老年服务协会、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等相关人员,并吸纳提出需求服务的人员所在居民小组组长及2—3名居民参加。
二、组建工作队伍
(一)管理队伍。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确定1—2名专(兼)职管理人员,社区老年服务协会确定3—5名专(兼)职管理人员。
(二)服务队伍。吸纳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和志愿者队伍及社区老年服务协会部分成员,组建老年服务协会护老助理员队伍。
(三)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护老助理员必须经过系统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确认上岗资格。
(四)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及护老助理员须统一胸牌、持证上岗。
三、服务对象及标准
(一)为60周岁以上长者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标准暂定为每小时5元。
(二)对户籍、居住地均在禹会区的60周岁以上社会孤老长者实行无偿服务;对6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生活困难家庭中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长者实行低偿服务;对100周岁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蚌埠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在对其家庭进行足额保障的前提下,对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高龄补助。具体办法如下:
1、申请。长者本人及家属或委托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禹会区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服务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本人的收入证明;
(3)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2、评估。社区老年服务协会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小组对提出服务需求的长者家庭情况进行评估,并签名盖章。
3、核查。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社对社区评估后的服务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工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签名盖章。
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对服务对象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间进行评估审核,并签名盖章。
4、复核、审批。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对街道申报的《禹会区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服务申报表》进行全面复核、审批,并签名盖章。
四、登门服务
(一)根据申请、评估、审核、批准所确定的服务对象,选派相应的护老助理员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进行服务。
(二)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护老助理员、服务对象三方签订诚信协议书,经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审定后生效。
(三)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每月向服务对象收发一次护老助理员的《服务情况登记表》,对服务情况突出的,及时向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报告,由街道分别情况提出表扬、批评,并提出要求。
五、监督检查
(一)反馈。护老助理员登门服务后,服务对象可随时向社区老年服务协会反馈护老助理员的服务情况。
(二)回访。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每周最少回访一次服务对象,随时监督检查护老助理员的服务工作。
(三)考评。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根据护老助理员服务质量每月考评一次。
(四)时限。社区老年服务协会自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应在2个工作日内评估完毕,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评估完毕,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审批完毕。
(五)监督。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对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的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全面监督检查工作的进展,掌握情况,解决问题。
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应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特别要通过有效办法加强对护老助理员的监督管理,确保服务工作质量和效果。
各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要设立公开电话,随时受理来自各方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办公室电话:4013326
六、经费
对启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单位拨付1千元启动资金。各社区老年服务协会对收到的启动资金、补贴经费等,要设立财务帐户,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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