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开放养老市场 首次提出鼓励外资加盟
- 来源:www.lmato.com
- 发布者:pang8763
- 浏览:192
- 2014-04-22 11:12
- 评论:0
新建小区如何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外资能否介入养老产业?养老机构补贴标准有何变化?怎样留住养老护理人才?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直击老百姓关注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等焦点问题。
昨天,省政府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老龄化现状
全省老年人口接近1500万,南京超过120万
江苏省1986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早13年。截至2013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500万,占人口总数的19.65%,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近5个百分点。其中南京60岁以上的老人超过120万,剔除部队、院校大学生等人口,实际老龄化率达20%。
养老目标
到2020年,全省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张,南京明年可实现
《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养老床位总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根据规划,我市到2015年将实现每千位老人拥有40张床位,2020年拥有50张床位的目标。推荐阅读:养老院投资
养老亮点
在我省高起点推进“老有颐养”的过程中,巨大的市场潜力,本该是养老事业和产业蓬勃发展的良机,但却有诸多待解的难题。根据《实施意见》,像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难、社会力量难介入养老、护理员素质不高等问题,都将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
亮点一:新建小区“标配”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实施意见》规定,到2015年,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70%的农村社区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到2020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80%、40%。
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介绍,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这个标准目前是全国最高的标准。
“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区要按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钮学兴说,凡老城区和已建成的住宅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标准的,要在2015年前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标准建成。
另外,对社会力量提供的床位数在200张、500张和100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其投资项目可分别列入县、设区市和省级服务业重点项目,优先给予用地保障。
亮点二:养老机构床位补贴大幅提高
《实施意见》规定,从2014年起,对符合条件的自有产权和租赁房产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分别给予不低于1万和5000元每张床位的补助。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补助标准从每张3000—5000元提高到5000—10000元。
“目前,我市有养老机构280多家,床位近4万张。”市民政局福利事务处负责人说,目前,我市对养老机构床位补助标准六城区为6000元/张,五郊区为4000元/张,下一步会按照省里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亮点三:鼓励外资介入养老产业
“实行内、外资同等待遇,这是新规的一个很大的亮点。”钮学兴说,首次鼓励国外、境外企业和个人在我省设立外资养老服务机构,在政策优惠方面与内资享受同等待遇,这也标志着江苏的养老市场正全面向社会力量开放。
记者了解到,我市正积极试水境外企业进入养老机构。今年3月,南京仙林鼓楼医院投资公司、法国爱德思商业集团和法国欧葆庭集团就签署了合作协议。据了解,欧葆庭南京项目先期计划设立200张床位,主要接收失能和半失能老人,预计项目年底装修结束并开业。
亮点四:加大护理人才培训,奖励优质养老服务企业
《实施意见》积极支持引导养老护理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补贴。
钮学兴表示,对评为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的养老服务企业,将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和省服务业标准化计划的项目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驰名商标的养老服务业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另外,今后养老机构安装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免收一次性接入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当地居民用户终端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关键字
文章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