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设立拟不需挂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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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养老院发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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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1-2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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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起,酝酿筹备一年多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草案规定,中关村园区的社会组织设立可以直接向民政局登记,不再需要挂靠。另外,支持行政审批和执法权下放试点。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12月审议通过了《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2009年1月,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中关村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北京随后启动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的立法起草工作。 据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草案明确支持核心区先行先试,支持一切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在核心区先行先试,在核心区率先开展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等内容。鼓励示范区营造激励创新、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该负责人表示,通常社会组织在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之前,必须经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新的草案创立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该条最突出的创新就是规定成立一些特定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不再需要政府部门担任业务主管单位;同时,这些社会组织可以吸收京外单位会员,在京外开展活动。 市民可以在2010年3月1日前,通过登录首都之窗网站和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对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草案亮点 企业建设用地 建立联审机制 中关村建设用地资源日益紧张。为了更好地建设示范区,草案根据示范区的特点,提出了按照生态良好、用地集约、产业集聚、设施配套的原则,统筹示范区的规划和建设。同时,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对企业使用示范区建设用地的联审机制,统筹企业、项目的进入、调整和迁出。 部分市级审批权下放 市政府支持在海淀区开展行政审批改革试点,组织有关部门将部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海淀区政府,并逐步向其他区县推广。支持在核心区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按照减少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的原则,由海淀区政府承担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行政执法权。 高端人才直接办理户口 示范区引进的高端领军人才可以直接办理北京市户口。高端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或研究机构、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办理北京市户口。 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可以对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股权激励。 来源: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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