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确定给予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支持试点单位的公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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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养老院发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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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1-1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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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确定给予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建设资金支持试点单位的公示通告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中征集接受建设资金支持试点单位的通告》(京民福发〔2011〕506号),经在社会公开征集、组织专家评审、委托专业机构评审,初步确定3个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符合建设资金支持试点条件,现予以公示。
支持单位名单:
北京市朝阳区汇晨老年公寓
北京市东城区康泰老年公寓
北京市朝阳区东方综合养老院(二期)
公示期自2014年1月13日—2014年1月17日共5天。如对以上建设项目给予建设资金支持有意见,请于2014年1月2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
北京市民政局:
联系人 李毅然 电话 65395734 传真 65395733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 韩飞 电话 66415588-0756 传真 66418531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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