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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卢湾区养老机构变更审批程序

  • 来源:http://www.lmato.com
  • 发布者:养老院发布员
  • 浏览:301
  • 2014-01-02 11:25
  • 评论:0

一、项目名称:


       关于本区养老机构变更的申请审批


二、受理部门:


       卢湾区民政局社会科


       地址:丽园路468号202室 电话:53012765


三、办事依据:


       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四、申请主体:


       本区各类养老机构。


五、申请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上海市养老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上海市养老机构执业证照、(副照)》


六、申请程序


       申请人à区民政局à150张床位或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 50-150张床位或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à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审批à市民政局审批à驳回à给予执业(执业证照、副照) 市民政局备案à驳回à给予执业(执业证照、副照)


七、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


       50-150张床位以下(含150张)或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由区民政局审批,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150张床位以上或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先由区民政局初审,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再报市民政局审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凡符合变更条件的养老机构,发给申请人《上海市养老机构执业证照、(副照)。不符合变更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驳回。


八、告知


       审批结果电话通知当事人。


九、投诉监督


       登记人对受理部门及行政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或其它违纪违纪行为,可向卢湾区民政局办公室投诉、举报,投诉电话:63310353。


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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