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城乡居住的60周岁-69周岁的老年人,可办理《辽宁省老年人老年证》,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办理《辽宁省老年人优待证》。
2、证人将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交到本人居住所在社区或原单位离退休管理部门,由各区及单位统一到市老龄办即时办理。
3、老龄办不受理个人办证。
咨询电话:024-5398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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