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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穗汉4城7月1日起试点以房养老2年

  • 来源:http://www.lmato.com
  • 发布者:养老院发布员
  • 浏览:244
  • 2014-06-24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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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3日,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对于申请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做出了要求: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20%。

  获得“以房养老”政策试点的地区有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四地,试点期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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