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稳步提高社保待遇 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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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养老院发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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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8-21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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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让老百姓更多地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他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社保局在甘肃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人社部的科学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甘肃省委、省政府“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转型跨越发展重大战略举措以及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奋斗目标,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全国社会保险局长座谈会议精神和《社会保险法》以及《甘肃省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效能建设,做好经办服务,提升管理能力,全省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焕发了勃勃生机,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得到了改革发展的实惠。
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2006元
一组组沉甸甸的数字让老百姓满意,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让老百姓放心。
据统计,截至2014年5月底,甘肃全省五项社会保险参保1382.07万人次,参保率93.63%。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91.55万人,参保率98.83%;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23.88万人,参保率96.88%;失业保险参保162.13万人,参保率89.92%;工伤保险参保168.21万人,参保率94.29%;生育保险参保136.28万人,参保率76.3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277.05万人,参保率96.58%;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34.31亿元,总支出128.56亿元,累计总结余461.87亿元。
让老百姓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具体表现在孩子是不是有书读,老百姓是不是有医就,缺水的群众是不是有水喝,孤寡老人是不是有人管,退休的人养老金是不是按时足额发放……这些看似平常的小事,实际上是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最大的事,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事。只有积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使人民群众积极地认同改革、认同发展。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这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社会的需要。
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社保局根据甘肃省委、省政府部署,认真研究制定了《2014年全省城镇居民增收实施方案》,提出了18项增收政策和保障措施。向全省各市州和省直各部门印发了《关于切实抓好政策措施落实促进城镇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通知》。今年上半年,共出台和落实包括调整提高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城镇居民低保补助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等新增政策措施8项,同时,积极完成了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推动了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甘肃调整提高了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187元,达到月人均2006元;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平均增幅10%,调整后各类区平均达到每人每月887元;全省企业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186元,达到月人均2046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65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了320元。
政策体系进—步健全提高城乡居民待遇政策措施出台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着力破除甘肃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体制障碍。制定出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等。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甘肃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行政执法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行业社会保险移交办法》。取消了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养老金与最低工资挂钩办法,制定出台了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办法。甘肃省委、省政府在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意见》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全省社会保障工作也明确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主要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稳定和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调整提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根据中央部署和甘肃省委、省政府要求,甘肃省人社厅组织召开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动员会,启动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甘肃省政府已经正式印发,7月1日起执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甘肃省人社厅会同甘肃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对工伤案件调查费拨付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精算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会同甘肃省财政厅下达了2014年度村干部养老保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914.72万元,下拨了兰州、天水、定西三市包兰铁路客运专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省级补助资金1.72亿元,补助资金已全额拨付到位。
结合社会保险工作的实际,实现社保制度改革新突破。贯彻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现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平稳有效衔接,解决好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员流动性问题。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全面推进居民大病保险,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进一步提高完善统筹层次,加快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医保市级统筹,切实实施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统筹。
具体工作细致入微社会保险惠及民生
天下之重,民生为重;天下之大,民生为大。翻开甘肃省社保局的“民生账本”,人们清晰地看到甘肃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的脉络;在一组组数据中,让人感受到陇原人民群众的生活一年更比一年好。
在经济奋力崛起的同时,大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集中力量把各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大事、实事办好,让人民群众同步享受到我们改革发展的成果。
基础工作是社保工作的基石,在经济奋力崛起的同时,大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集中力量把各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大事、实事办好,让人民群众同步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在做好民生实事方面,甘肃省社保局根据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和
“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圆满完成了调待工作。调整共涉及938520人,其中正常办理退休(职)人员808314人,“五七工、家属工“130206人;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74.12元,其中:普调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70.24元,特调月人均增加养老金59.18元,“五七工、家属工”月人均增加养老金86.55元,调整前和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分别为1767.81元和1941.93元;其中:正常办理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70.24元,调整前和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分别为1828.54元和1998.78元,“五七工、家属工”调整前和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分别为743.17和829.72元。
同时,根据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一次性丧葬补助费由原来的4931元提高到了6407元,一次性抚恤费由原来的2466元提高到了3203元,并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执行。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到一类区894元/月、二类区834元/月、三类区774元/月、四类区726元/月,调整后人均增幅达134.5元/月。五是第9次调整工伤保险金待遇,全省企业因工伤残人员伤残津贴达到月人均1784元。
在确保现有社保待遇水平的基础上,继续适当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工伤、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在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研究适当提高居民个人缴费水平,探索建立分档缴费、差别待遇的机制,继续努力提高居民医保住院特别是在基层医院和三级以下医院住院报销水平。
基础建设稳步加强“省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有序推进
2012年6月27日,甘肃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正式运行暨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召开。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咸辉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总结全省人社工作信息化建设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建设任务。提出加快人社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和广泛利用信息资源,实现人社工作各类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集成化、智能化管理,以信息化推动人社事业跨越式发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暨“金保工程”,是国家组织实施的12个“金”字号重点信息化工程之一。甘肃省自2007年启动实施以来,在甘肃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人社部门按照“覆盖城乡、就业社保、收发支付、数据集中、卡为载体、打开银行”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工作是:按照“统一规划,省级集中;统一建设,分级管理;统一接口,信息共享;统筹兼顾,急用为先”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了《社会保险与就业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经甘肃
省政府同意后,争取到建设资金1.18亿元,为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工作基础;基本建成联通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1000多个乡镇街道的人社工作业务专网,在全国基层乡镇街道接入金保专网测试中,甘肃省联网终端超过1800多个,位居全国第二,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信息化高速通道,为人社工作业务共享、高效传输、统一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同时,超前谋划,及时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上线试运行以来,运行状况良好,甘肃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正式运行暨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召开标志着甘肃将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的省份;在积极做好信息化硬件建设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省市县乡四级经办人员信息化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已建成的信息系统良好运行,为全面推动信息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今年是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新要求,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社保业管局提出,要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实施《社会保险法》和《甘肃省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为行动指南,以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为主线,稳量求质,改革创新,着眼统筹城乡、坚持改革发展、突出服务至上,全力推进业务建设、基础建设、体系建设、文化建设,全面提升经办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管理服务。
同时,根据甘肃省调整养老金待遇政策,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工作。依据《关于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采用新数据计发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新公布的数据,对2014年1-6月份批准退休的人员调整养老保险待遇。在稳步提高医保总体待遇水平的基础上,按照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探索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在省本级、兰州市和张掖市三个统筹地区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推行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同步推进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做好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稳步提高待遇水平。
2014年7月18日,甘肃省社保信息化建设暨社会保障卡发放推进会召开,会议通报了相关情况。甘肃省社保局“省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正在录入数据,各项业务模块运行逐步展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从2012年7月在全国率先上线运行以来,促进了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有力地支撑了城乡居保业务的开展。截至今年6月底,参保
人员入库1278.37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员入库991.22万人,领取待遇人员入库287.15万人。
甘肃省社保局“五险合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有序推进,全省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全面启动,根据信息化整体推进计划,甘肃省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已初步形成了“一条主线,四只轮子”共同推进的发展局面。“一条主线”就是“五险合一”社会保险管理和机关事业单位基础信息系统,“四只轮子”就是社会保险财务平台、身份验证系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障卡发放管理平台。“五险合一”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力争10月实现现场测试培训,年内实现兰州、天水、金昌和省本级上线试运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力争国庆节在兰州、天水、金昌和省本级实现上线试运行。社会保险身份验证系统在兰州、天水、陇南、平凉四市前期运行的基础上,力争国庆节前实现上线试运行。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保卡的数据采集和制卡发放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前完成700万张社保卡的发放任务。
目前,甘肃省人社厅与省农行、省农信社分别签署了《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服务功能合作协议》,社会保障卡初始化中心设备及软硬件已全部安装完毕,正在进行设备及系统软件调试,并与公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已获取全省约2500万人的公民身份证数据及照片信息。今后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自己的各种社保账户,享受更优质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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