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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

  • 来源:http://www.lmato.com
  • 发布者:养老院发布员
  • 浏览:428
  • 2014-08-18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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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宁夏银川市政府出台 《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 被征地农民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 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按照 《意见》,银川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 坚持先保后征和补贴一致的原则。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以被征地时宁夏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 政府按12%的缴费比例给予补贴并计入统筹基金, 其余的8%由参保人员承担并记入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期间, 可享受取暖补贴。7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可享受高龄津贴。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由政府按照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对部分缴纳养老保险费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银川市人社部门将与金融机构建立合作机制, 帮助参保人员从银行取得贷款, 使他们能及时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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