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商品房必须同步建养老设施
- 发布者:老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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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2-1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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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新建商品房(资料、团购、论坛)小区,必须按人均用地不小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同时,单独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单独供地,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近日,住建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如此要求。
针对建设养老设施用地难题,《通知》明确,国土部门应将养老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按住房开发与养老服务设施同步建设的要求,对养老设施建设用地依法及时办理供地和用地手续”。
对此,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杨团对记者表示,近年来,养老设施用地是个“头疼的问题”,此前关于养老设施用地的政策和文件出台不少,此次《通知》重点在落实,最大的障碍是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
杨团认为,当前应重点开发以居家养老为核心的长期照顾服务体系,其中应包括日常照料、健康护理和社会服务等。类似养老服务模式,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对中国而言,政府直接兴办养老设施的思路应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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