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城市
当前位置:上海>养老资讯>国外养老>最新资讯>正文

探寻域外如何养老

  • 来源:http://www.lmato.com
  • 发布者:养老院发布员
  • 浏览:1696
  • 2013-12-05 17:07
  • 评论:0

  据联合国有关机构调查预计,到2050年,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总数将近20亿,占总人口比例为21%,而且世界上老年人的数目将在历史上首次超过年轻人(15岁以下)的数目。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当今世界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从本版介绍的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中,可以窥见各国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时所作出的努力


  德国


  养老保险的发源地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以比较完备的立法确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其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德国首相俾斯麦时期。他颁布的1889年《伤残和老年保险法》也是世界上第一部养老保险法律


  养老制度:经过100多年的演变和发展,德国最终形成了强调政府、社会、雇主、个人共同担负责任、权利义务相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目前德国的养老保险体制主要由三大支柱组成,即: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及私人养老保险。这三者所支付养老金的比例大约分别为70%、20%和10%。


  1997年,德国法定养老金费率为20.3%,目前仍维持在这个水平。除了公务员(由国家提供养老保障)、月收入低于320欧元的就业者、已达到退休年龄的退休者之外,其他所有就业者都必须参加。工人和职员的养老保险由其本人和雇主各承担一半,独立从业人员则由自己承担全部保险费。


  养老保险最低的保险时间为5年,未达到此年限的投保人到退休时将无法领取养老金。德国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满65岁可领取通常的养老金。投保时间较长(35年以上)的残疾人可于60岁领取全额养老金。其他人员提前领取养老金,每提前一年,养老金打折3.6%。


  近年来,为了降低养老保险对国家财政造成的巨大压力,德国积极倡导发展企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采取“直接支付原则”(即职工在工作期间积攒了多少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后就可得到相应数额的养老金),职工缴纳金额占工资的比例每年由行业劳资部门和政府协商决定,且这部分养老保险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私人养老保险则采取自愿原则,也可以得到国家补贴。


  制度改革: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和居高不下的失业率,使德国现收现付的养老金运行模式(现收现付制即社会保障完全靠当前的收入满足当前的支出,不为以后年度的保险支出作资金储备)已经面临危机,成为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为了缓解这种状况,德国政府对养老保险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改革内容包括:提高退休年龄。德国现行养老保险法律是2005年新修订的《老年和伤残保险法》,决定从2012年起开始逐步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高至67岁。


  适当提高养老保险费率,降低过高的养老金水平。德国养老保险费率从1995年的18.6%增长到1999年的19.5%,2009年又增长到19.9%。鼓励多种渠道发展养老保险。2002年德国开始实施“里斯特”法案,即德国公民只要同保险公司、银行或基金签订私人退休养老金合同,就可以得到国家的补助,而且补助金额每年都会增加。


  养老形式:在德国,进入“专业护理老人院”是老人们最普遍的一种选择。这些养老院拥有世界一流的硬件设备和人员管理方式。


  不过近年来,德国兴起了一种名为“老年之家”的互助养老方式。一些害怕孤独又不愿意去养老院的老人们自发组建自己的小天地,在“老年之家”中,成员共同分担家务,互相帮助,一起参加社会活动,让老人们远离了孤独,也体会到了家的温馨。


  此外,德国一些社会团体和地方政府也探索出了包括“多代屋”在内的多种互助养老模式。这种方式不仅有助于开发老年人潜力、还有助于促进代际交流。如里德林根的“乐龄合作社”,不仅老年人可以加入,年轻人也可以加入进来。


  参加者可以选择小时工资,也可以把服务小时存在合作社,用以日后获得同样时间的免费服务。这种做法既鼓励老人互助和自立,也吸引了年轻人参与其中,通过服务老人为自己未来的养老做准备。


  瑞典


  福利国家的典范


  “从摇篮到坟墓”社会保障制度的创立,使瑞典享有“福利国家橱窗”的美誉。不过这种过分强调国家责任和公平的制度设计也让政府背负了沉重的财政负担


  养老制度:瑞典早在上世纪50年代便建立起了社会养老制度。瑞典议会1956年通过的社会福利法明文规定,子女和亲属不再负有赡养和照料老人的义务。政府通过发放基本养老金为养老提供经济保障。


  瑞典养老制度包含基本养老金和与收入挂钩补充养老金两部分。基本养老金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预算负担,与物价水平相联系,与退休者退休前的工资水平无关,而补充养老金则主要依靠基金收益,与物价水平无关。


  所有定居瑞典的人,年满65岁后都可根据居住年限领取数额不等的基本养老金。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由于还享受其他形式的社会补贴,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了保证。工作过的人退休后还可根据其工龄领取到一笔附加养老金,两笔基金差不多相当于退休前工资的70%,维持生活绰绰有余。


  此外,老人们还可享受三种特别医疗保健服务:一是请医生、护士到家看病;二是长期住院治疗,各医院都为老人设有相当数量的专用病床,保证他们能得到及时治疗;三是疗养院。加上市级地方政府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可以很好地满足老人的各类需求。


  这种养老金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瑞典人也在这种高福利的社会保障制度下过着富足、惬意的生活。


  然而,这种制度设计使得政府财政收入的大部分都用于社会保障支出。2001年,瑞典全国用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总开支相当于GDP的36%。


  为了使这种保障制度持续运转,政府必须采取高税收政策,这样也加重了企业和纳税人的负担。同时,这种过分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的制度设计也缺乏对个人的激励,容易滋生懒惰。


  制度改革: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长寿和生育率低,瑞典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财政负担加重、代际间收入分配不公、工作效率低下等一直存在的矛盾日益凸显,原先的养老金制度实施起来越来越艰难。从1999年1月起,瑞典开始实施新养老金法案,旨在通过养老金体制改革来增加工作动机,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财政负担。


  瑞典新养老金制度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了改革:


  由原来的待遇确定型转向缴费确定型,即领取多少养老金直接取决于从工资中扣缴养老保险费累积数额及其投资收益,这样一来,工作时间越长,积累养老金也越高。因此,一般人都会积极工作以多缴纳养老费。


  由原来现收现付制转向部分积累制。新制度规定,以每年收入18.5%作为养老保险缴费,进行积累并计利息,作为退休后养老金,其中16%用于现收现付,记在保险部门的个人账户,相应数额的资金用于支付当年的养老金,其余2.5%记入保险费准备系统,可按个人志愿,选择基金进行投资,养老金多少同基金收益相关;


  基础养老金与消费价格指数挂钩改为与工资指数挂钩,就是说,只要工资高、养老金投资收益高,养老金也就高,这也间接提高了人们的工作效率;


  补充养老金由雇主负担改为由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一半,与此同时,工资率提高相同百分比。这个转变使雇员意识到需要通过支付税金来得到养老金,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工作动力。


  养老形式:瑞典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即居家养老、养老院养老和老人公寓养老。在瑞典,在养老院养老的一般是基本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虽然养老院硬件设施一应俱全,而且从吃饭到洗澡都有人照料,但由于缺少人情味儿,瑞典老人不到万不得已一般是不会住进养老院的。


  公寓养老是上世纪70年代在瑞典兴起的一种养老形式。类似于国内小型的干休所。不过,近年来,老人公寓养老已不再时兴,一些老人公寓又被逐渐改造为普通公寓。


  瑞典政府目前大力推行的是更具人性化的居家养老形式,争取让所有的人在退休后尽可能地继续在自己原来的住宅里安度晚年。主管老人社会福利事务的部门,会根据老人需要,提供包括个人卫生、安全警报、看护、送饭、陪同散步等在内的全天候服务。


  日本


  倡导家庭养老


  日本,在养老方面,一方面重视政府政策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也充分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积极作用


  养老制度:据日本2007年版《老龄社会白皮书》,截至2006年10月1日,日本总人口为1.2777亿,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为2660万,老龄人口占日本总人口的20.8%。日本总务省发布数据称,日本在人口为3000万以上的37个国家中老龄人口比例最大,成为世界排名第一的老龄化国家。


  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始于20世纪40年代末。时值二战结束,日本经济混乱,通货膨胀严重,养老金给付水平低、覆盖率小,功能十分有限。


  20世纪50年代初,随着日本经济的恢复,日本政府开始重视国民的养老问题,陆续颁布了《厚生年金法(新法)》、《国民年金法》等一系列法案。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日本渐渐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


  目前,日本的养老金由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等组成。国民年金是日本养老金制度的基础,20岁以上60岁以下、在日本拥有居住权的所有居民都必须加入。


  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则与收入挂钩,分别面向大中型私营企业的员工和公务员。这部分养老保险都属于强制性质并由政府来运营,故又称为公共养老金。据统计,国民养老金待遇占老人家庭收入的63.6%。


  制度改革:日本的养老保险体制曾为日本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导致养老金领取者人数增长大大快于就业者人数,而且长寿造成日本65岁及以上人口支取养老金的年限大大超出制度设立时的预期。


  以往,对于公共养老保险的巨大资金缺口,日本往往通过转移支付来弥补。然而,近十多年来,日本经济持续低迷,并且已成为发达国家中政府债务最为沉重的国家之一。


  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能力的下降使得日本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举步维艰。如何应对老龄化给养老保险事业带来的挑战,已成为一项日本政府必须面对的严峻课题。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针对人口结构的根本性变化以及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弊端频频出招。


  采取措施包括:


  提高保险费。将缴纳保险费的比例在原来占工资总额13.58%的基础上,每年以0.354%的幅度提高,到2017财年,保险费将提高到占职工工资总额的18.3%;


  逐年降低向被保险者支付保险金的数额。计划到2023财年,平均养老金支付额将由现在在职职工平均收入的59.3%逐年降低到50.2%;


  调整养老金发放方法。日本政府从2002年开始制定了一项“物价联动型养老金支付办法”,就是根据物价跌幅,减少养老金的支付额。


  由于日本经济不见起色,加上老年人在全国人口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加,日本不少人对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信心,拒缴保险费。在2002年度投“国民养老金保险”的人当中,有37%没有缴纳保险费。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日本政府已决定采取查封银行存款、冻结个人资产等非常手段,强迫国民缴纳养老保险费。


  养老形式:日本是典型的东方国家,具有悠久的家庭养老传统,“家”制度在日本起主导作用,家庭是老年人援助系统的核心。老年人生活所必需的资源和援助基本上都是由家庭来保障,公共福利服务和市场化的服务等仅是一种补充。在与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当中,许多内容都把家庭和家庭的赡养关系作为前提条件。


  然而,随着日本社会的变化,日本家庭规模正由大变小、家庭结构由紧变松、家庭功能由多变少、家庭观念也由浓转淡。因此,单纯地依靠传统的家庭来赡养老人从客观上讲已不太可能。日本的家庭养老开始向家庭、社会并重的方向转变。


  为了降低家庭养老负担,日本政府从2000年4月开始实行的“看护保险制度”规定,市町村及特别区、都道府县和医疗保险机构等为保险人,40岁以上的人为被保险人,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在今后需要看护时,提出申请经看护认定审查会确认后,即可享受看护保险制度所提供的不同等级的看护服务。被保险人只需承担看护保险费用的10%,其余部分由看护保险负担。


  美国


  企业年金成主力


  美国,一贯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的作用和个人在社会发展中应承担的责任,并且将市场和个人的积极力量运用到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和实务操作中


  养老制度:1935年,美国总统罗斯福为了减少经济危机带来的剧烈社会动荡,制定和颁布了《社会保障法》,该法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保障”的概念。


  目前,美国的养老金体制主要由三大支柱构成。一是联邦政府以征收社会保障税的方式筹集资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雇主和雇员基本上各自承担社会保险费的50%。二是雇主发起设立的“私人养老金计划”;三是个人自购商业保险和储蓄积累的养老金收入。这一多元化、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分散了国家承担养老社会负担的风险。


  基本养老保险层面,劳动者只要达到退休年龄,并在工作期间缴纳满10年的养老保险费,退休后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在美国,法定退休年龄男女都是65周岁,在65岁退休属“正常退休”,领取全额养老金;提前退休者,其养老金将相应减少,相反,推迟退休者领取的养老金比例会相应提高。


  当然,对于美国老年人来说,“医疗保险照顾计划”更能让他们安度晚年。该计划创建于1965年,主要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获得医保提供补贴。2009年,该计划共涵盖4630万人,总福利支出约5020亿美元。目前,该计划已成为继“社会保险计划”和国防预算之后,美国联邦政府的第三大财政支出项目。


  制度改革:2006年8月,美国前总统布什签署通过养老金保护法案。布什宣称,该法案是30年来美国最彻底的养老金改革法律。


  布什政府养老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从原先社会保障税中抽出一定比例转移到企业年金计划中,同时企业和职工也增加相应的比例。此外,美国政府还通过税收优惠等形式支持和鼓励企业年金计划的发展。


  目前,全美有60%的雇员参加了企业年金计划。在美国人的退休收入之中,由企业年金所提供的养老金大约占40%。


  企业年金不仅是美国人养老金的主要部分,而且还为美国资本市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目前,养老金、共同基金、保险基金一起成为了美国资本市场上的三大主要投资机构。


  在经济平稳发展时期,养老基金的市场化运行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更好地确保了养老金的保值增值。20世纪80年代以来,扣除通货膨胀因素,美国的养老金投资收益率都在10%,让投资者收益颇丰。


  当然,在经济萧条时期,投入到资本市场的养老金也存在受损的可能。自2000年以来,随着华尔街股市的持续走低,集中投资于股市的企业年金收入也遭遇了重创。


  纵观美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看出,美国没有走类似于瑞典单纯强调国家责任的福利型社会养老保险之路,而是强调国家、企业、个人各方在养老保险中各自责任的统一。这既缓解了政府压力,又强调了个人在养老保险中的责任,做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养老形式:在美国,一些商业化运作的老年社区很受较为年轻的老年群体的青睐。如位于美国亚利桑那州的太阳城。在这里,老人们不仅可以享受郊外清新的空气、灿烂的阳光,还可以充分利用各类休闲娱乐、康体健身设施实现积极向上的生活乐趣。有的社区还为老年人提供了可以参与的活动内容,使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除此之外,美国还开创了“以房养老”模式的先河。目前在美国一些地方,“以房养老”的做法非常普遍。虽然,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比较发达,但是许多老人依然用该方式补充社会养老的不足。


  许多美国老年人在退休前10年左右就为自己养老而购买了房子,然后把多余的房间出租给年轻人使用,收取一定的房租来维持自己退休后的生活。


  由于美国的房屋出租业比较发达,房屋出租的收益也非常可观。与此同时,美国政府和一些金融机构向老年人推出了“以房养老”的“倒按揭”贷款。经过20余年的发展,美国的“以房养老”方式非常成熟,也被美国人认为是最有效的养老方式。

0 顶一下

文章评论(0条)

如果您要进行评论信息,请先 登录 或者 快速注册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  2013-2014  老码头养老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8020978号  
  • 友情链接
  • 城市推荐